并城职院发〔2016〕30号
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按照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并财资[2016]8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学院国有资产是学院实施人才培养、开展教科研各项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学院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本次国有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和市财政《通知》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改进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举措。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有利于强化国有资产购置与配置、使用与管理,以及资产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进而促进资产合理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建立资产数据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情况等层面,准确反映学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上一级综合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的财务和资产状况,做到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基础数据的完整和统一。
2、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学院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学院信息系统与财政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3、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上一级财政预算管理、资产收益和收入分配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4、建立和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通过资产清查,初步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学院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
三、成立学院资产清查领导组和资产清查工作组、监督组
1、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杨志家
副组长:刘洪海 谢振芳 王蒙田 刘志强
成 员:吕素香 赵正宣 张 健 张志杰 王晓红
牛燕云 刘吉太 殷利民 刘 志
2、资产清查工作组
组 长:刘志强(兼)
副组长:刘 志
成 员: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部门指定的专门资产管理员1人。其他专门工作人员2-3人。
3、资产清查监督组
组 长:刘洪海(兼)
副组长:殷利民
成 员:吴丽娟 王丽君
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级管理体制
本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依托学院内部三级管理体制进行。各级资产管理部门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保障资产清查工作组所安排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级管理,财务处,掌握学院全部资产状况。
二级管理,涵盖学院所有固定资产,包括目前分别属于后勤管理处、科研实验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其中后勤管理处负责学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登记、核查、汇总等管理工作。
三级管理,学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整个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以及盘点盈亏认定等,由学院聘请的会计事务所承担。
五、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资产摸底,5月13日-5月23日。
2、资产信息填报,5月24日-5月30日。
3、资产清查核查,6月3日-6月17日。
4、专项审计,6月20日-6月24日。
5、资料上报,6月25日-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负责人为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2、精心组织,按期完成。各部门要按照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迅速抽调专人参与该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
3、严肃纪律,确保质量。要保证本次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防止资产流失。
4、有关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工作组、监督组和分级管理工作职责,以及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任务、方法、步骤等,按照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云顶yd2223线路检测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
云顶yd2223线路检测
2016年5月11日
抄报:党委委员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