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发〔2016〕15号
关于未报送“职业教育专项督查实地督促检查工作用表”的情况说明
山西省教育厅:
我院于2016年4月6日上午8时收悉《关于说明未上报“职业教育专项督查实地督促检查工作用表”原因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18号),随即立刻自查未及时报送相关文件的原因,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院未在2016年3月18日通过山西教育公文传输系统收到“职业教育实地督促检查工作用表省属学校填报要求”。
二、3月22日下午,由省人社厅王泽副巡视员带队的省政府职业教育第一督查组来到我院,就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督查,期间我院已向督查组提交了相关表格。
我院现已将“职业教育专项督查实地督促检查工作用表(职业院校部分)”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同时已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szjc@163.com。
2016年4月6日
主题词:专项督查 说明 签发:杨志家
云顶yd2223线路检测综合办公室 共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