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字[2012]50号
关于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鼓励、支持在学生中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系部组织学生活动的积极性,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度、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活动经费的核定与划拨
系学院活动经费以一个年度为核定周期(每年3月-12月),每个系经费基数3000元,在此基础上,每生15元。学生处学生活动经费为每生5元,用于组织全院性大型活动和补充系核定额度经费外的不足。
各系一个年度学生活动经费额度按本系交费注册人数核定(截止时间为上年度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发经费。各系要主动督促学生交费注册,以免影响经费额度。经学院领导批准缓交费用的未交费学生可计入核定人数。各系学生活动经费核定额度在每年3月上旬由学生处统一报院领导审批。
学生处、财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生活动经费开支使用具体办法,规范学生活动经费的开支范围、报销审批程序和监督制度。
二、学生活动经费申请、审批、报销程序
1、学院按照各系学生活动经费核定额度,在财务处设立台帐并统一使用、报销。
2、学生活动经费实行项目负责制,各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是本系学生活动经费项目负责人。
3、学生活动经费结算采用公务卡和现金方式。在经费核定额度内的使用报销程序为:
⑴、每次活动前均需首先在财务处填写借款单,可预借现金或申请公务卡消费额度,申请时由系借款人、分管学生领导和财务处签字即可使用;借款单要作为活动结束后报销的依据。
⑵、活动结束后要尽快履行报销手续。报销时,需向财务处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由系经手人、分管学生领导和财务处签字即可完结报销。
⑶、相关票据留存财务处,由学院领导集中审批签字。
4、每次使用活动经费额度应限于系核定额度30%以内,超出者应由学生处与主管院长审批;支出活动经费单张票据超过1000元者,应有系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5、系年度活动经费总支出超出核定额度的,原则上不再借支。确系要发生的费用,应由学生处和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履行常规借款及报销程序。
6、经费的使用要符合《云顶yd2223线路检测经费支出暂行规定》(并城职院字[2012]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实行公务卡的通知》(并城职院字[2012]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7、各系核定额度内的学生活动经费节余可滚动进入下一年度周期。
三、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1、学生活动经费可以用于下列开支:
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办公用品费(笔墨、纸张、颜料、电池等)、印刷费(电脑刻字、喷绘、奖状、请柬等)、演出或比赛费用(VCD片、矿泉水和少量水果点心费、演出或比赛服装费、演出用化妆品、活动评选名次的奖金奖品费、工作餐、竞赛评委或裁判员的劳务费等)、市内公共交通费、重病学生慰问等发生的支出。
其中,工作餐的使用不超过年度经费核定额度的20%;购买办公用品只限于学院后勤处不能领取的物品。
2、学生活动经费禁止用于下列开支:
⑴、与学生活动无关的开支。
⑵、无正式票据的开支。
⑶、各类罚款、滞纳金、礼品费、日用品等。
3、未列入上述使用范围的特殊性开支,由学生处负责审核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要求和监督
1、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本系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审核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并纳入工作考核。各系应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管理学生活动经费,应根据全年的工作计划妥善安排经费支出。
2、学院财务处按财务制度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学生活动经费开支票据的合法性、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定期向学生处、各系及主管副院长、院长,提供学生活动经费开支情况及项目余额的信息。
3、每年年底,由学生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对各系部本年度学生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合理有度、节约高效。
五、本细则由财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管理 办法 签发:杨志家
云顶yd2223线路检测综合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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