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次数:

关于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及专业教研室:

为紧密结合太原区域的经济发展,突出我院办学特色,培养出高端技能型人才,望各专业(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在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调研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

一、 学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提交截止时间

2012年5月10日下午5点

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注意事项:

1、文科专业、工科专业必须符合《关于制定(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发至各系主任邮箱)。

2、各学期的周数务必与校历周数相符。

3、上交电子版和纸制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名)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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