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太原市公安局对省城2016年度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表彰,印发了《关于命名2016年度省城“平安标兵单位”“平安单位”的通知》,我院被太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太原市公安局评为2016年度省城“平安标兵单位”。
多年来,学院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落实,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了学院的安全稳定。
副院长谢振芳表示,我院将一如既往的把安全稳定工作摆上学院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应急预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使我院安全稳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