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实践性教学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11-07 浏览次数:

并城职院发〔2016〕32号

关于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实践性教学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现将《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实践性教学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顶yd2223线路检测

2016年5月18日

抄报:党委委员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实践性教学用耗材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我院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耗材)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实验中心负责全院实践性教学耗材的管理工作。系部负责本部门耗材购置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 建立严格的耗材管理责任制度,对耗材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要有专人负责,做到计划科学合理,购置公开透明,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账物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

第四条 应配备政治思想好,服务意识强,并且具有相当业务能力的人员来担任耗材的管理和采购工作。人员必须调动时需与学院协商,并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全院师生员工要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耗材,提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章物品的范围、分类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耗材,包括实验、实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用于实验、实训的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等。

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第七条 耗材的记账,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计划及购置

第八条耗材的购置计划要根据教学任务、库存以及实际消耗汇总制定。耗材购置计划由教研室主任会同相关专业老师编写,然后由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并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将需求耗材计划报科研实验中心。科研实验中心会同各系部、财务处负责人、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耗材应按照批准的计划由科研实验中心统一组织办理。通用的、常规的耗材由科研实验中心安排专人进行采购,各专业使用的耗材经科研实验中心同意,主管院长批准,由系部负责购置,做到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第十条耗材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经验收合格入库后,方能报销和发放使用。耗材验收要严把质量关,发现质量数量问题,经办人要及时与供应方联系解决。对较贵重、专业性强的耗材,系部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保管人员进行验收。

第四章库存耗材的管理

第十一条库存耗材要根据需求量做到合理储备和使用,加强对物品的质量管理,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库房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对贵重稀缺物品应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并应定期进行查对。

第十二条 库存耗材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在与采购员办理入库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及时入库。

第十三条填写入库单时,要有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及经科研实验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各实验室领用物品时需填写出库单,经科研实验中心批准后方可领取物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出库单登记销账。

第十四条每年十一月,仓库保管员根据商品明细账进行汇总整理,制作报表,报经各级领导审核签字,作为制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的依据。

第十五条 物品的领发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领料计划应根据实际需要,认真核算,计划外临时需要可临时申请审批。对贵重稀缺物品的领用应从严审批。领用低值品应尽可能以坏换新。仓库要做到物品领用方便、保证急需。

使用单位对多余不用的物品,应办理退库手续。退回仓库前必要时应经质量鉴定。

第五章在用耗材的管理

第十六条为使工作顺利进行,各实训室或使用部门可对常用、专用耗材限量备用,在保证正常消耗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备用量。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实训室留存备用。

第十七条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耗材,均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特殊情况需科研实验中心批准并定期归还。

第十八条 对在用物品应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并在每学年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要备案,并及时调整留用量和有关帐簿记录。

第六章 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十九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经验的专人负责。要经常对提运、使用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

第二十条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应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分类存放,并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对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学院保卫处应经常予以指导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实践性教学用耗材购置计划审批表

序号

耗材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金额

(元)

用途

(专业/课程/项目)

备注

合计

审批情况

使用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研实验中心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公章)

主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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