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yd2223线路检测 关于设立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文件精神和学院章程规定,为推进学院内部控制,深化内部治理,依法治校,保障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防范各种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学院应按照内控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内控规范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建议学院设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由财务部门牵头的学院内部控制工作组。

一、内控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和《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文件精神,按照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并财会﹝2017﹞1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并财会﹝2017﹞2号)要求,组织制定学院内部控制总目标、工作方案及实施步骤,并负责组织协调内控工作。

2、按照主要经济活动的内控应归口统一管理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健全和完善财务、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置,并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形成部门及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3、按照内控规范,梳理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与程序,确定关键岗位及其职责与权限,建立健全学院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制度机制,并完善相应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及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4、建立健全学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及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权限和工作程序。定期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和重点岗位轮岗制。

6、负责审核上报学院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使用,确保信息公开和信息质量。

二、内控工作组组成

组 长:杨志家

副组长:谢振芳、李树人、王蒙田

成 员:吕素香、牛燕云、赵正宣、张 健、

王晓红、刘吉太、张志杰、刘 志

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财务处

内部控制监督部门: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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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报:党委委员

太 原 城 市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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