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魏静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

财会系会计1616班魏静同学,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无故长期缺席上课,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多次与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均表示不愿再继续上学。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魏静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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