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服务教学承诺书
一、监督检查学院各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决定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助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三、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做好基建(修缮)工程、图书资料、大宗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监察和各类招生、考试监察工作。
四、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按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及干部问责工作。
五、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以上服务承诺,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监督,投诉电话:5633010
纪检监察室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