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系部:

教务处现将教育部有关文件:一、《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四、《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各系部。请认真学习,并在近期的教学例会上对《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经济转型,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

1.当前,我国正处于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准确把握定位和发展方向,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以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2.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按照“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围绕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服务中国创造战略规划,加强中高职协调,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加强政府统筹,建立教育与行业对接协作机制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将高等职业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发展规模,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布局,分类指导,支持特色学校和特色专业做优做强。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与资源配置作用,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大力促进高职毕业生就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发挥地方及行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学校自主设置、地方统筹、行业指导、国家备案、信息公开的专业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动态机制,围绕国家产业发展重点,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等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国家将根据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分批确定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申请在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外,适当延长或缩短相关专业的修业年限。国家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对全国专业分布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并向社会公布。

三、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充满活力的多元办学模式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优化区域政策环境,完善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通过地方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调动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制度化。

6.创新办学体制,鼓励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共建高等职业学校,探索行业(企业)与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各自在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选聘、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合作办学,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跨专业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与军队合作培养高素质士官人才。

7.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推进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学校举办方、学校等参加的校企合作协调组织。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在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同时,鼓励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议事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多元评价的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四、改革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8.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等职业学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加强实践育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满足学生成长需要,促进学生人人成才。

9.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继续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比重应达到总学分(学时)的一半以上;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要按照生源特点,系统设计、统筹规划人才培养过程。要将国际化生产的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服务规范等引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10.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鼓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为校内实训提供真实的岗位训练、营造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鼓励将课堂建到产业园区、企业车间等生产一线,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提升教学效果。要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实习实训安全。

11.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拓展学生学习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线等,提升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效率和效果。搭建校企互动信息化教学平台,探索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学校课堂和企业兼职教师在生产现场远程开展专业教学的改革。

12.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地和各高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

五、改革评聘办法,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3.各地要创新高等职业学校师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标准,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系列。积极推进新进专业教师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管理改革试点。

14.各地要加大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要在优秀企事业单位建立专业教师实践基地,完善专业教师到对口企事业单位定期实践制度。要在学校建立名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老中青三结合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要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和政策。

15.高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聘任(聘用)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一批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使专业建设紧跟产业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要率先开展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改革成果,吸引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

六、改革招考制度,探索多样化选拔机制

16.推广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稳步开展根据高中阶段教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准备类课程学习情况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招生改革试点。积极开展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支持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试点。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比例,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鼓励高等职业学校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受众面,鼓励优秀学生报考高等职业学校。

七、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发展需要

17.高等职业学校要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面向新农村建设,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建设等服务。建立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18.各地要鼓励和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和规则的研究与制定,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高等职业学校要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服务大型跨国集团和企业的境外合作,开展技术培训,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和高技能劳务输出需要;要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探索境外办学,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19.高等职业学校要努力成为当地继续教育和文化传播的中心,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开放教育资源,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参与社区教育,服务老年学习,在构建国家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完善保障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高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逐步实行依据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核定高等职业学校经费的制度;建立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要将高等职业学校财政预算纳入高等学校系列,逐步推广将国家示范高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按本地区同类普通本科院校标准执行的做法。高等职业学校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

21.各地要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大实训基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育科研、领导能力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做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精品开放课程项目等表彰奖励、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中涉及高等职业教育部分的工作。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实训保障制度,开展顶岗实习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兼职教师课时费等政府补贴试点,确保

学生实习权益和实践。

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教人[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并实施《规范》,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一要认真抓好《规范》学习宣传。各地各校要组织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的热潮。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努力营造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二要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各地各校要根据《规范》要求抓紧制订或修订本地本校的师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要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将教师权益保障与责任义务要求相结合,科学引导和规范教师言行。

三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各地各校要将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通过定期开展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四要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和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全面评价师德表现。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要加强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校贯彻实施《规范》的工作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以实施《规范》为契机,及时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进师德建设的改革创新。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师德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各地各高校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范》情况要及时报送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意见

教育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团中央七部门今天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

《意见》要求,高校要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总体规划,坚持把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合理增加实践课时,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全面开展。要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深入推动实践育人工作。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

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各高校要把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下转第二版)

认真组织军事训练。各高校要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至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要突出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纳入教学课程体系,并为国防生日常教育训练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条件,大力支持国防生参加部队实践活动。

系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高校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制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不少于2周,每个学生在学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要倡导和支持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勤工助学,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发明活动。

《意见》提出,教育部门要加大对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好沟通联络作用,积极促进形成实践育人合作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宣传、文化等部门要为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艺术场所提供优惠条件。部队要支持学校开展军事训练,积极加强军校合作。共青团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实践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把实践育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为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和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企事业单位支付给学生的相关报酬,可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日前,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该方案提出,以培训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三大主力项目并驾齐驱

该方案提出,我国将重点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三个工作项目。

——技师培训项目。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作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和掌握新知识、新工艺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该方案提出,从2011年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使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1000万人。其中,国家重点支持50万名(每年5万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培训。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围绕10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方案提出,从2011年到2020年,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其中,到2015年底,国家重点支持建设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其中,到2020年底,国家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

分地区、分行业分解任务分阶段落实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完成中期考核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2011年,我国将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行业。到2015年底,任务完成过半。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培养任务。

2011年,我国将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到2015年底,完成国家重点支持的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各地区、各行业同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任务和终期评估。

2011年,选择部分地区、行业启动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工作。到2015年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完成500个,项目任务过半并进行中期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10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任务,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终期评估。各地区、各行业同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支持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

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

方案提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建立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方案提出,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等部门成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协调指导小组,负责计划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同时,建立健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实施计划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各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实际,方案还提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加快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加快开发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建立完善分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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